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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责和责任的联系与区别

发布时间:2024-07-07浏览次数:

    在做训练和辅导的过程中,有两个词经常能听到,那就是“责任”和“职责”,这两个词现在被大量的使用,在管理工作中,也经常能听到主管给员工做思想工作的时候也频频会出现这两个词。实际上,我们同时也时常听到很多人和管理者将这两个词混淆用。也许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,而且差别很微妙,但是责任与职责绝对不是一回事。
 
例如:
大门岗位主要职责
 
 
  1. 值班员必须做到文明礼貌,热情大方,仪表端庄,站岗时一律军姿态,遇到厂部领导或进出车辆、客户,都要敬礼。同时,对车辆出入必须有车辆指挥动作,动作要干净利落,标准无误。
  2. 对外车辆入厂时,要先问明入厂目的,再进行登记,按“探访便条”内容填写清楚,然后按人数如实发放客访证。
  3. 对来访人员要问明来访人名、单位、被访人的部门,先联系被访人,经被访人证实允许后,再进行登记发放客访证,对被访地点不熟悉的,值班员应耐心指引,如找写字楼人员而不知地方者,值班员应带客户前往。
  4. 对出厂车辆(包括摩托车)要检查人员及货物,除出关的大货柜车外,其它无论是厂车还是外发车,一律开箱检查。货物外出,必须持有效的出放行条并核对放行条上的数量与实际数量是否一致,并如数收回客访证。
  5. 对本厂车辆进入时,如有客户随行,同样要登记,联系清楚后方可放行,并发放客访证(贵宾来访只发客访证,无须登记),所有来访人员外出(包括临时外出)都需收回客访证。
  6. 对进厂的士车应问明目的,并指明行车路线,并告知停放地点。对联系不上被访的士车一律在厂大门外等侯。
  7. 对政府类车辆的管理,包括市政府、公安检察院、市劳动局、消防局等政府机关车辆可简要问明进厂目的,根据情况尽快联系主管部门,如一时联系不上,可让其先进厂,根据需要,可将客户带至总台大堂等侯,并告知总台联系事宜。
  8. 严禁员工(含经理级以下)从此门上下班出入。
  9. 留意写字楼前,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围观,未经厂方同意,任何人不准在厂内及厂大门外拍摄公司厂景。对外发单位送的样品、货件、资料等要有登记,注明时间、收货值班员、收货部门等,另外需及时联系收货部门前来领取。
  10. 注意厂外的治这情况,监督厂区员工违纪情况,确定做好“四防”工作。
  11. 客防证的收发应该制表,交接清楚,如遇遗失或无法收回的,应及时找被控防部门主管签名(必要时遗失者填写遗失认可书)并追踪回收。
  12. 未经同意不得对外透露公司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或公司重要文件,不得对外人员透露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姓名、分机号和其它情况。
  13. 正确指挥所有进出厂大门的车辆,必须在黄线前停车进行登记、检查,违规者可停止放行。
  14. 夜间必须做好写字楼的安全按制,每晚必须对写字楼进行二至三次的巡逻,留意写字楼安全隐患与电源开关(包括空调机)。
  15. 做好当天的值班记录,如有特殊情况,可及时上报分队长或中队和,不得隐瞒不报或漏报。
  16. 岗位卫生要做好,包括物品的存放,值班用品的使用交接,保证环境的卫生。
  17. 放假与休息时间,要留意写字楼闲杂人员进出情况。
18. 完成上级下达的务项任务,及时、准确地完成,务分队长对所布置的任务必须严格执行,监督好,做到万无一失。


保安队长岗位职责
 
  1.在移动公司和保安公司的领导下,负责保安队的组织、指挥并做好目标单位的安全、保卫工作。带领全队人员认真做好公司的保全工作,正确理解上级意图、指示精神并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。
  2.加强与客户保卫部门的联系。与客户安全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,交换工作情况,熟悉客户单位周围的社会治安情况,从进驻单位的实际出发,及时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议和要求,以保障客户安全,维护客户利益。
  3.身先士卒、作好表率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、严格监督全队人员的行为规范,认真按条例和规章制度办事,处理事情要公平、公正、不徇私情。
  4.关心和照顾队员,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,设身处地的为队员着想,尽量帮助有困难的同志,创造良好的发展氛围。
  5.带头搞好人际关系,积极开展传帮带的良好作风,创建宽松、融洽、团结、和谐的空间,努力培养优秀人员。
    6.负责查岗、考勤、考核工作,并带领队员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保安勤务。
  7.安排队员轮休、调班换哨、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,并处理当班队员和班长未能解决的琐事。
    8.检查保安队员的执勤、站岗和着装情况,依法执勤,文明执勤,落实防范措施。
  9.建立卫生制度,带领全体队员搞好岗内外及宿舍的清洁卫生。
  10.对岗位上发生的重大和突发性事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,及时处理报告。
  11.负责保安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专业技能培训、业务素质训练等工作。
      12.积极完成主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     以上是“大门岗位主要职责和保安队长职责”,“职责”是某个人“接受”某项任务的一种义务,不能把这种职责赋予或传递给下级。一个人一旦看到了某项职责是什么(需要职务工作清楚的描述)并口头上接受了它,那么他就要负责去“做,就是他的“责任”。 
   如果员工已经为实现自己已经“看到”的职责,然后“说出”具体的构想并采取相应的步骤和措施去完成它,并为此负责。当员工实现了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的目标任务之后,员工既有了成就感,也提升了工作效率。随着员工的能力的提高,他就能够承担更多的职责,从而负起更大的“责任”。 
   虽然“职责”是具体的可以描述的,而“责任”相对来说,只是一种感觉一种态度,它们之间往往有着这样的过程:我们先制定一个目标任务,随后朝着目标努力,履行自己的“职责”,在朝目标努力的过程中自己承担所有责任,也可以跟团队一起合作承担责任,当我们实现自己的目标之后,就会指定新的目标,然后继续前进,继续承担更多的“责任”,以出色的履行自己的“职责”。 

  倘若一家企业的员工,有相当一部分既不承担在某些领域中取得成就的“职责”,也不为取得这种成就而采取的措施承担“责任”,那么该企业想必正在面临一场灾难。任何曾经在类似的企业工作过的人都知道这一潜在的灾难情况,这是非常明显的。 

  然而,也有人常对我说,我们在单位中已经是勤勤恳恳、努力工作、尽忠尽职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,我们的单位却依然陷入了困境。 

  如果个人能够通过承担“责任”来实现自己的“职责”目标,那么企业组织呢?我们总是喜欢强调员工要有“责任”心和“职责”,可是我们却忽略了企业组织的“责任”和“职责”。任何事情都是相互的,员工要为企业组织负起“责任”、履行某些“职责”,而企业组织要为员工负起什么“责任”?要为员工履行什么“职责”呢?这是很多管理者(尤其是那些员工勤勤恳恳、努力工作、尽忠尽职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,而企业组织却仍然陷入困境中的)都忽略了这些问题,甚至压根就没有想到。 

  因此,“责任”和“职责”不光是员工个人的问题,而是企业组织上下是否能树造和形成一致的“责任”文化与“职责”文化。这也是一项企业管理的工程,这样的工程还是需要领导人来牵头,而且要有“榜样”的带动作用。员工与企业组织之间的“责任”与“职责”是相互的,而不是单方的责令或逼迫。